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区海洋局党组关于三届区委第十四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 海洋局     发布日期: 2022-05-2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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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4月25日,区委巡察六组对区海洋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5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区海洋局党组把此次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凝心聚力推动滨海新区海洋事业发展。

    一是区分管领导戴雷同志担任区海洋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对海洋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承担了领导、指导、督促、检查责任;及时听取了局党组书记关于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汇报,随时掌握整改进度;指导海洋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专题研究、专题安排,成立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彻底整改提供组织保障。设立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推动、协调、落实工作。

    三是纪检部门全程跟进、强化督导。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指导海洋局党组制定落实巡察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联合审核,指出具体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驻局纪检组及时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履行“一岗双责”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海洋局党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促进海洋局党组巡察整改见实效。

    四是局党组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决落实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对全局整改工作负总责、首责、全责,不仅“挂帅”部署,且亲自“出征”。利用每月月度工作总结例会,听取各责任部门关于落实整改任务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组织推动全面落实整改;加强对学习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效果,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学习情况2次,检查普通党员学习笔记2次,16人次;班子成员不仅认领被点名的分管领域存在的个性问题,同时积极查摆主动认领共性的问题。指导各部门结合职责和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根据区纪委监委关于整改方案的批复意见,修订完善整改方案,并多次征求各室意见。

    五是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清单式管理、链条化管控,及时召开会议集体审议研究。整改领导小组多次研究讨论和征求意见,紧扣巡察提出的“3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对标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逐条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措施、合理设置完成时限、明确每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在落实具体整改任务基础上,利用每月月度工作总结例会,集中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集中整改结束后,组织办公室汇总整理各责任部门整改台账,起草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先后2次会议研究,最终经党组会审议通过。

    六是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先后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内控管理、公车管理、舆情预案等11项制度规定,同时结合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

    七是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深刻反思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为加强海洋局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凝聚班子的整体合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同志现场进行了督导,提出了具体点评意见。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本轮巡察共反馈突出问题13个,典型事例23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19个、基本完成整改任务4个,制定完善制度11个。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要求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学习传达文件避免机械传达,每次传达文件都提出了具体落实措施。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学习在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科学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学习研讨。三是全体党员在积极参加支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共计撰写心得体会百余篇。四是加强对学习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效果。党组书记亲自检查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学习笔记,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做到真学深思、学以致用。五是在全局范围组织开展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为主题的专题读书班,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和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学习理解,切实将理论学习与海洋事业合力对接,做到融会贯通,将学习成果有效运用到海洋工作中。

    2.针对“理解领悟新思想新要求不透彻,指导工作实践不到位,学做‘两张皮’”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涉海街道、用海企业,召开座谈会和现场调研指导。二是梳理群众需求,形成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清单和群众诉求清单,实行销号管理。三是持续协调推进大神堂码头的用海审批事项。大神堂码头海域使用手续正按审批程序由市规划资源局进行审批。四是严格按照执法相关规定,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盯紧重点海域、重点点位,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请法律顾问为执法队员开展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六是面向社会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通过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我局权责清单,向行政相对人、举报人、社会公众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巡查、调查、处罚过程中,以点带面开展普法工作,力求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监管,营造更好的知法守法氛围,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具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调研重点涉海企业,编纂汇总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搜集整理了国家、天津市及滨海新区现行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形成了《天津市滨海新区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政策汇编》,方便涉海企业了解有关政策。二是组建高质量发展专家智库,完善海洋经济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建立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家智库,首批邀请100多名专家学者加入,涵盖了海洋经济战略与规划、海洋传统产业、海水淡化产业、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技术标准规范、企业管理、海洋法等专业,建立了“战略发展顾问团”“技术专家顾问团”“涉海企业发展顾问团”三个层次的专家顾问团队。三是为推动落实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牵头起草了《滨海新区关于推动落实〈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行动方案》,对责任单位为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再分解,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强化了组织领导,建立了督导制度。四是统筹做好宣传工作。联系保税区有关部门,协同天津电视台记者实地采访临港片区三个点位,通过新闻报道宣传了天津市海洋经济“十四五”规划;到重点企业和单位点对点宣讲“十四五”规划。五是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海洋强国重要论述,整理汇编成册,作为全体人员学习读本。组织开展专题读书班,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为更好的开展海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六是研究制定了《海洋经济“走出去”学习调研安排方案》,计划结合自然资源部即将在青岛举办的2021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及东亚海洋博览会和在深圳举办的2021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走出去学习了解海洋产业发展前沿,开拓眼界、拓展工作思路,形成调研学习报告。

    4.针对“履行海洋事业管理职责有差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区领导批示,经专题会议研究,汉沽洒金坨800亩区域内违章建筑已于2020年12月30日前拆除完毕,修复方案已获批准,现正稳步开展修复工作,预计2023年底前完成修复。二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在明确执法权限的基础上,接入了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司法局积极对接,完成巡查事项清单绑定工作,针对执法考核指标体系中与海监执法工作不匹配的环节进行有效沟通,将原体系中侧重执法检查考核指标,对照26项权责清单,结合辖区海域具体情况,向执法巡查倾斜。三是完成大神堂自然岸线区域和马棚口区域腾退补偿方案初稿编制和修复方案。四是在规定时间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其他整改任务。五是落实《天津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2019-2035)》,完成“蓝色海湾”规划中涉及美丽“滨城”建设年度任务。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梳理完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二是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此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认真查摆。三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书,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四是坚持每月月度工作总结例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五是每月开展意识形态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六是有效运用OA平台公告栏,提醒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意识形态安全认识。七是制定了海洋局舆情应对预案,发扬斗争精神,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松懈,制度滞后”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经过积极沟通,已明确海洋局权责清单,并在滨海新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成为滨海新区政务网权责清单的链接内容。二是制定《区海洋局关于落实加强基层监督工作方案》及监督要点,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监督责任体系,形成责任闭环。三是组织各室、支队梳理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形成了海洋局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制定并印发了六项内控制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已按照要求,向组织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料。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筑牢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三是严格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滨海新区党政机关公务出行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区海洋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四是严格公务出行审批制度,公务出行费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会计、办公室负责人、分管财务局领导层层把关,并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五是严格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滨海新区车改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海洋局实际,修改完善了《区海洋局公车管理规定》,并印发各室、支队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使用、管理,确保公务活动及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45份整改通知书逐一梳理、分类,现已全部跟进。二是我局于2021年4月底具备立案查处条件,已按相关要求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同时,依托新区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情况、行动轨迹加强监督。三是局主要领导就北塘新北公司码头办理海域使用证一事开展专题调研,向项目单位明确市规划资源局的要求,局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指导项目单位完成手续办理工作。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社区、学校、涉海企业和功能区发放调查问卷,深入涉海街道、企业开展调研,切实了解企业、群众需求,梳理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和“群众诉求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4.针对“担当精神不足,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存有畏难情绪”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大神堂码头办理海域使用手续已履行完审批程序,经市规划资源局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因该码头占压海洋红线,在国家批复新修订的红线(码头区域没有划入新修订的红线区)后,市规划资源局直接批复。二是落实区委关于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海洋局工作实际,征求了各室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并严格贯彻落实。

    (三)关于“党的组织力欠缺,党建基础薄弱,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与党组书记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自觉种好党建“责任田”的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研究推动,党组书记专题听取各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利用月度工作例会的契机听取党建工作汇报。

    2.针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健全、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发挥”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积极推动海监支队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建立健全党支部领导班子。二是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海洋局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活动方案》,推动活动开展。三是开展排查整顿相对后进党支部,指导帮助相对后进党支部整改。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质量不高”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印发各支部严格执行,严肃生活会组织纪律和要求。3个党支部在7月31日前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均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紧紧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方案,报区委组织审核同意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同志现场进行了督导。三是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完成相关调查工作,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并报送相关资料。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局人员的警示教育。四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之间开展履职谈话、廉政谈话等,及时了解思想动态。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之间在日常工作交流中随时进行谈心谈话。五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支部交流等形式多次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完成了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局领导多次专题研究,与区委组织部进行多次沟通,形成相关请示上报,严格按照程序,做到科学选人用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任务过程中,对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整改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三级递进”整改认识有差距。对问题的梳理“全面性”原则把握不够,由于集中整改时间有限,更注重具体问题的整改,整改措施在体现延伸性和拓展性方面有一定欠缺。

    究其原因是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此次区委巡察是对海洋局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反馈的问题表面上看是责任意识问题、工作态度问题,但本质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本领不强、政治担当弱化的问题,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政治整改不是虚的,不是开开会、发发文、表表态的形式上的整改,而是要动真格、下猛药,以“刀刃向内的决心”,从“人、事、因、制”入手,深挖问题根源,切实解决政治意识淡化、政治能力欠缺等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政治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紧责任,既要迅速落实整改任务,也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以治标促治本,推动巡察整改落深、落细、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深化、持续见效。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必尽的政治责任和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紧紧围绕区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聚焦“人、事、因、制”,落实“三级递进”整改机制,对于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事项,盯紧盯死,要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盯住抓、抓到底,问题不解决不松手,做到不完全整改不销号,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做深做实巡察整改 “后半篇文章”,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从长效机制入手,从建章立制入手,举一反三,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实现标本兼治,彻底从根子上解决问题,避免同样问题重复发生。

    三是强化“严”的主基调、彻底整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科学有效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加快美丽“滨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四是以巡察整改促进海洋治理能力再上新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建立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开拓工作新局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整改落实与推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借巡察整改之力,全面梳理我局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新区海域审批制度,严控新增围填海活动,强化执法监管,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持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推进总量管理、科学配置,精准施策,实现海洋资源全面节约、高效利用,履行好区委区政府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不断推进海洋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欢迎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海洋局党组反映。

    联系电话:66897497;

    邮政信箱: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国泰大厦29楼A2915;

    电子邮箱:hyjbgs@tjb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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