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支部、各部门学习内容。坚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天津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内法规等内容,增强学法自觉,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按要求完成2025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网上培训,巩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含专题读书班1期,专题研讨4次,专题党课6次,支部学习12次。集中学习市、区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过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参观专题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全局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做到严以修身、防微杜渐。
(二)持续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强化清单管理,梳理确认《区海洋局权责清单目录》4类35项,其中行政检查类2项、行政处罚类26项、行政强制类5项、其他类别2项,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严履职”,杜绝执法随意性。协助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配合区司法局开展有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结执行情况,形成关于《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天津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天津市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实施情况的3篇总结报告,持续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程序。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围绕中心顾大局,为民履职不停步。坚持人民至上,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及《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要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跟踪用海项目办理进展,协助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步开展填海竣工验收工作。截至2025年10月底,核查用海项目40宗,填海验收现场监督测量12宗,为项目用海积极做好服务保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海洋力量支撑。
(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依法依规履职。一是按照《2023年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分配使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二是有序组织编制《滨海新区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组织开展涉海产业调研、“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重大涉海项目征集等工作。三是由我局组织开展的南北两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清退补偿、用海手续办理等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统筹协调好海洋生态修复的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修复项目工程进度,对各参建单位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对已完工的项目,有序组织验收。四是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认真贯彻执行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公示,通过局官网公开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全过程记录,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实现现场检查、证据收集、影音图像、文书流转等环节全程记录;坚持法制审核,做到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前置审核,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规。优化执法模式,创新“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模式,利用无人机巡查、海防员协助等手段,对我区海域全域实施立体化监管,截至2025年11月初,开展执法巡查、参与“春雷”专项行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共计26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行程18000余公里,有效遏制违法围填海、非法占用海域等行为。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海洋观测预警报工作。强化节假日期间海洋灾害安全防范,节假日期间提前向区各有关单位发送风暴潮、海浪、海温等海洋环境预报。建立健全预警报发布机制,持续完善“五报一会商”海洋信息发布机制,对原有发布信息在内容、形式和频次等方面不断进行完善。有序推进海洋数据综合分析与试验工程,滨海新区海洋灾害应急决策系统自去年底建成后,在开展试用调试的同时,积极与区应急指挥中心对接,经反复多次试验,解决了软硬件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将平台实时画面和监测数据在区应急指挥平台呈现,纳入了区应急指挥中心“一张图”,实现了与天津海洋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的数据实时共享。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海洋防灾减灾及汛期行洪排涝提供更加及时精准的决策依据。
(七)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扎实做好舆情处理、信访维稳和社会面治安防控等工作,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动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积极响应“街镇吹哨”7个,处理网络工单13个,全年无舆情事件发生。政民零距离回复4条,处理信访5件,落实信访事项受理操作规程,规范交办、办理答复等工作,扎实为群众解难题,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
(八)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组的监督,每月向驻局纪检组报送《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履职尽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职责。对政务网站平台实行分级授权,严格控制账号权限,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对于符合条件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公开,全年共发布信息66条。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建议,牢固树立全方位、全过程沟通理念,认真落实“三走访”制度,严格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全年共办理市、区建议提案17件,所有提案均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成,并获得满意评价。
(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区海洋局党组工作(议事)规则》,确保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定《区海洋局2025年滨海新区守法普法工作清单》,分解工作任务到部门、细化责任分工,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
(十)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构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助力滨海新区成功创建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局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方案》,要求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振奋精神,扎实苦干、全力攻坚,认真做好案卷评查、综合访谈、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任务落实。加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力度,充分结合入企调研、日常执法等工作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提升宣传聚合效应,确保示范创建宣传成效。举办“5.12”海洋防灾减灾、6.8海洋日主题宣教活动,为涉海开发区、街道、企业的百余名干部群众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领全局探索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积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健全海洋预警监测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领导督促各部门落实相关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制定印发《区海洋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由局主要负责人召集主持,研究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具体措施;研究审议年度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安排;研究审议法规性文件和重要政策规定等内容,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性。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深度运用不足,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仍需夯实,基层执法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如执法人员关于无人机使用培训有待加强。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引领。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健全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是抓好法治教育培训。实施“关键少数”领学促学,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员日常学法制度,利用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天津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营造全员学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参加专题培训、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培训覆盖率100%,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是提升执法服务质效。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提升行政执法专业、智慧执法等方面能力。深化智慧执法,整合无人机、船舶等数据资源,实现一体化智能监管,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效率。完善协同机制,深化与我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市海监总队的协作,形成区域内执法合力。
四是不断加强普法宣传。结合防灾减灾日、海洋日、宪法日、民法典等专题活动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探索“互动式”“沉浸式”普法模式,如开展海洋法治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公众参与执法现场观摩等,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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