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海洋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5-12-30 11:19      来源: 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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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区海洋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能,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依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海洋局增设行政执法室,主要职责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政府向滨海新区下放的海洋执法相关权力事项。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严格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强化管理,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7名,持证上岗率100%,本年度无执法人员流动情况。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区海洋局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通过“预防为主”和“服务前置”,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通过公开执法依据、普法宣传提升社会与公众的法律意识、提升涉海企业合规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甚至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本年度区海洋局未办理海域行政执法案件,同比上一年度无变化。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

    年初,依托“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区海洋局在辖区内划分14块行政执法巡查场地明确全年行政执法巡查任务168个。截至发文日期止,区海洋局全年开展执法巡查270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600人次,行程约18000公里,完成执法任务154个,正在进行中的执法任务14个(全部为12月任务,计划于月底前完成),达到辖区海域全覆盖,执法权责履职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构建与落实情况

    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在局网站公示公开行政处罚适用条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执法依据、2024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手持执法终端4台覆盖全流程记录;严格落实《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有效避免行政执法风险。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在完成日常执法巡查任务的同时,区海洋局加强与市海监总队、南疆海事局、海警工作站、区渔政、涉海功能区与街镇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春雷2025”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按要求落实海上环卫相关工作任务,对涉海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深入相关企业座谈,开展普法、安全生产宣传,对属地涉海管理、用海安全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实现共同打击涉海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整治涉海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滨海新区海防安全稳定的目的。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通过多次深入了解情况和前期调查,辖区内2个渔港码头原码头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前,因防洪工程建设,区政府还迁于现址,区海洋局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不建议处罚”的建议,实现执法温度与力度并重。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区海洋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完成滨海新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考试、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2025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4个专题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巩固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质量

    存在与涉海功能区、街镇沟通效率不高,影响决策与执行。

    (二)执法人员素质

    行政执法人员年龄结构有待优化,新技术新技能存在薄弱环节。

    (三)体制机制障碍及其他问题

    无人机操作能力有待加强,制约海域执法行动高效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对辖区海域开展严格的执法巡查、规范海域使用秩序。

    二是积极参与各类联合执法、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意识、有效打击涉海违法行为。

    三是与涉海功能区、街镇加强联系,完善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四是强化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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