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3933-13936-2025-00007
发布机构: 区海洋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3-01
发文日期: 2025-03-05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主要举措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支部、各部门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托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及学习强国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学习。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运用《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典型案例选编》等材料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天津市博物馆参观天津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展,坚持预防和教育为主,切实增强我局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持续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滨党〔202433号),按照市委编办《关于深化区级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的通知》(津党编办发〔2024241号)精神,积极调整区海洋局所属机构设置不再保留区海监支队,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回归区海洋局机关。增设行政执法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政府向滨海新区下放的海洋执法相关权力事项,不断优化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提升优化服务企业能力。落实一次性告知。按照一次性告知标准,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立足企业实际需求,明确服务边界,持续优化服务能力。提供一站式业务指导。及时解决企业因提交材料不规范等影响效率的问题,减少企业等待时间,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强化靠前服务。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专人跟踪,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及时响应企业诉求,着力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全程化服务,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提升企业获得感。切实发挥“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效应。积极主动对接包联企业,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开展走访服务,以深度服务、解忧纾困为工作核心,持续跟踪解决问题。

 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人民至上,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及《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要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及时跟踪用海项目办理进展,协助市规划资源局同步开展填海竣工验收工作。截至202410月底,核查用海项目22宗,填海验收现场监督测量11宗,为项目用海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研究拟定了《2023年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分配使用工作方案》,按要求征求市级主管部门和区有关单位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及时完善工作方案。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方案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核执行。对开展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实施,主动申请财政全过程审核,对合同等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合法规范。

 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修订印发《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党组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强化合法性审核及备案程序,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制审核及案件会审制度,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决策参谋作用,坚决贯彻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由我局组织开展的南北两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完成项目招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统筹协调好海洋生态修复的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修复项目工程进度,对各参建单位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对已完工的项目,有序组织验收。

 (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树牢法治为民理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海域使用行为管控,依照权责清单确定执法监督平台巡查事项,定期进行海岸线巡查。截至10月底,累计开展执法巡查280次,出动执法人员630人次陆上巡查21000公里,海上巡护30海里,达到辖区海域执法全覆盖。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参加“春雷”专项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各战区组织的海上、陆上联合执法检查中,对主要入海河口周边各船临时停靠点进行了多次走访,宣传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各点位不得建设构筑物,时刻注重生产安全,依法依规使用海域。与市海监总队等十余家单位进行了15次联合执法,对涉海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同用海企业进行座谈,开展普法宣传,对属地涉海管理、用海安全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拟定了阶段执法信息共享及定期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海洋灾害应急队伍建设。以应急预案印发实施为契机,督促各成员单位明确区海指成员、分管领导及应急联络员,促使各成员单位按分工责任到人,不断强化海洋防灾减灾意识。推进海洋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完成保障预案编制工作,细化处置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提升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海洋环境预报日报月报和会商长效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结合天文潮位情况,随时进行会商研判,提前12小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海洋防灾减灾、汛期防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实施“12345热线”群众诉求高效响应行动。根据群众诉求实行主办部门“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理制”,明确内部交办流程。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积极主动想办法,落实信访事项受理操作规程,规范交办、办理答复等工作,扎扎实实为群众解难题,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

 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履职尽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执法终端及时上传执法巡查情况,落实执法监督平台对巡查频次和人员履职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职责。对于符合条件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公开。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部署全年重工作,印发《区海洋局2024法治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到部门、细化责任分工,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区海洋局党组工作(议事)规则》,确保依法依规决策。

 一)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构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助力滨海新区争创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工作举措。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21年以来新录用公务员和新提拔处级领导共计58人次参加局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和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以考促学,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多方式、多角度、多路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在天津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展了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 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举办《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海洋法规专题展览,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水平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聚焦海洋生态修复、海域管理、海洋经济、海洋灾害预警、海洋执法及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形成《区海洋局2024年“三张清单”》,对照任务分解,领导督促各部门落实相关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根据《关于巡察区海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反馈意见》,存在个别案卷存在装订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在接到问题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及执法人员认真剖析,原因一是近年海域违法行为的发生率偏低,案件总体数量相比其他领域的行政处罚工作案源偏少,执法人员办案经验不足;二是执法人员对办案流程还不够熟悉,学习研究还不够深入,执法文书的格式容易出现一些瑕疵。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学法用法,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重点任务,带头尊法学法用法,保证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将学习成果体现到日常工作中。

二是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持续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多级联动,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

是规范行政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立案办案的学习和培训力度,做到应训尽训;着力加强海域行政处罚案件各环节的自查自评,明确执法办案部门、人员的责任分工。

是加强普法宣传,减少海域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结合防灾减灾日、海洋日、宪法日、民法典等专题活动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将普法宣传和执法巡查结合起来,将海域使用等法律法规普及到沿海各企业、单位和群众,增强依法使用海域的自觉意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制约作用。

五是抓好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全员日常学法制度,依托“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及“学习强国”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营造全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天津市湿地生态补偿办法》等法律的学习,指导海域管理各项工作,为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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