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海洋局2024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5-01-09 10:26      来源: 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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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区海洋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法治先行区目标,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今年8月份我局完成了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不再保留滨海新区海监支队,区海洋局增设行政执法室,行政执法室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区海洋局行政执法室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7人,本年度新增1人,已完成执法证件申领,1人因人员调动退出,退出人员执法证件已申请注销。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4年我局未办理新增案件,较往年办案量下降,原因是沿海企业和群众守法意识逐年增强,海洋执法巡查更加严格,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海用岛苗头。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年初,行政执法室根据执法监督平台规定制定了巡查计划,本年度行政执法室共出动执法车辆巡查330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740人次,行程25510公里,航程40海里,达到辖区海域全覆盖,执法权责履职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执法行为,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与市海监总队、南疆海事局、海警工作站、区渔政、街道等多家涉海执法单位进行了15次联合执法,对涉海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同用海企业进行座谈,开展普法宣传,对属地涉海管理、用海安全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实现执法信息共享,达到良好效果。

    同时我局积极参加区海防办组织的“春雷”专项执法行动,对主要入海河口周边各船临时停靠点进行了多次走访,宣传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各点位不得建设构筑物。转入常态化治理阶段后,执法人员对独流减河河口、马棚口区域各船舶临时停靠点开展持续监督。截至12月份,行政执法人员共督促清理独流减河河口区域浮筒栈桥4处、集装箱15个,保障用海秩序规范。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岸线、海域巡查,通过动态系统数据比较增强巡查针对性,通过无人机做到巡查无死角全覆盖,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海行为,巡查中发现10余处地点未按规定使用海域,经执法人员约谈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滨海新区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考试,通过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完成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7个专题班的学习,同时我局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契机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要求,巩固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五)执法监督情况。针对高士金信访反映的不合理诉求、举报世茂起云湾区域保安区别对待人员下水游玩、高景楠在国家信访局提出的天津渔家港口码头占用海域等信访事项,区海洋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积极联系区信访办沟通办理过程,均已办结。针对群众多次反映京门出海游公司院内夜间停放餐车和大车的信访问题,行政执法人员46月份多次夜巡,并2次约谈企业负责人。731日将调查结果向区长专报《区海洋局关于京门码头附近油罐车停放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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