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海洋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2-20 09:23      来源: 区海洋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3年,区海洋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围绕依法用海,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海洋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7人,全部持证上岗。2023年,我局无新增行政执法案件。年初,根据执法监督平台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按每月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的标准制定了巡查计划,截止2023年11月底,行政执法共出动执法车辆334次,出动执法人员730人次,行程26241公里,航程40海里,达到辖区海域全覆盖,完成了年度执法巡查计划。其中天津渔家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案件按程序移交法院进入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执法行为,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依照海洋管理权力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开展海域巡查,坚决维护滨海新区用海秩序。其中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对京门码头等北塘区域进行了巡查,确保了“场清地平”的治理效果;对天津市方德集团有限公司拆船分公司搭建栈桥占用海域,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7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行政执法人员将持续监督其整改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在已获批的大港500千伏线路项目104#塔基权属范围外,存在搭建临时通道占用海域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当事人要求立即整改并持续跟踪进度,9月中旬,该单位已拆除临时通道并恢复海域原状。

    2.完成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常态化监管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开展生态修复项目专项检查12次,检查发现在原火神庙养虾池拆除现场有施工土方石料堆积情况,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恢复海域原状,掌握修复施工动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常态化监管行动18次,局领导调研牡蛎礁修复子项目1次,未发现违反修复方案破坏海域的行为。截至目前,退养还滩子项目、护花米草治理工程项目、牡蛎礁修复项目已全部完成;退养还湿工程完成42%,预计2023年12月完成主体,绿化补植计划于翌年春季完成。

    3.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遗鸥公园赶海拾贝专项执法行动,对遗鸥公园区域巡查12次,未见赶海拾贝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多次和海事局、海警、边防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配合区农委完成2023年度“清风行动”、“爱鸟周”宣传活动,有效拓宽了执法途径、增强了执法效果。

    4.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意见书》的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和情况说明工作。其中对照2021年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梳理中澳港池构筑物问题等6个反馈问题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纪委;在2023年国家海洋督察的自查阶段,完成对东疆港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区域进行了恢复海域原状的整改;在2023年国家海洋督查期间,按照督查组要求对辖区12处图斑进行了现场核实,对其中4处图斑进行了情况说明,督促处理国家海洋督察反馈3处疑点疑区的图斑。

    5.参与滨海新区汛期船舶管理联合执法行动,按照新区海防办关于防洪期间船舶管理工作相关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防汛期间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对青静黄河、子牙新河出海口沿岸船舶聚集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次,期间多次向各船舶聚集点船艇人员通告泄洪期间政府对船舶及人员的安全要求,严控停靠船艇泄洪期间擅自出海,登船劝离船艇留守人员,驱离进入泄洪区域的无关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寨上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由海事、公安、农委、海洋、海警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24小时在岗值守,严格落实船舶停航措施,禁止船舶出入,及时劝离无关人员。

    6.根据《滨海新区海域综合治理“春雷2023”行动方案》部署和战区牵头单位工作要求,4月份在辖区海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0次,执法人员20人次,行程310公里,通过和新港街、大沽街、保税区战区的联合执法行动,共清除了新港战区和大沽街战区两处非法停靠点;行政执法人员与成员单位联合联动,共登检各类船只10余艘,查扣“三无”船2艘、违规载客出游船只1艘、涉嫌无证驾驶及非法采捕人员2名,劝离在不安全水域赶海、垂钓人员30余人,形成有力执法震慑,并在专项执法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治理阶段,对各临时停靠点持续加强监管。

    7.根据《滨海新区“三无”船舶、游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保税、东疆、新港、北塘四个战区的专项整治活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次,执法人员16人次,行程260公里,按战区要求了完成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的任务,配合街道和海事局,在专项行动中清理三无船舶21艘,非法栈桥1座;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行动方案,按照南部战区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战区统一安排各涉海职能部门集中开展的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各点位对存在的可供“三无”船舶、游艇停靠、下水等服务的构筑设施进行自查、整改

    8.完成涉海自然资源领域检查及打私专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工作中未发现、未接到涉海黑恶线索及走私相关线索,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在中心渔港码头开展宣传活动,向往来游人发放打击走私宣传材料。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运用无人机开展项目检查,提高检查效率通过日常联合执法巡查和座谈的方式,先后与海警南港工作站、马棚口边防派出所、区渔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工作交流,主要对南港工业区重大用海项目监管和马棚口养殖区后续管理进行了沟通,对执法信息共享及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制定了初步方案,并与马棚口边防派出所签订了《基层治理联创联建协议书》。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3月30日,邀请局法律顾问围绕“行政处罚法”,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讲解执法过程遇到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4月6日至4月7日,开展了为期2天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713至7月14日,开展了为期2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同时组织干部在线、学法用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学习强国”平台、中国保密在线网上培训或学习,根据完成情况提醒相关同志,并把同志们在学习、考核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五)执法监督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未接到针对我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信息,没有涉及案卷评查、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情况。

    三、存在问题

    我局作为小组办公室,在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地管理工作上,存在问题解决环节多,任务量大,人手紧缺统筹协调执行力弱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积极开展各项执法业务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针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开展讲解授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理论素质。

    (二)强化日常巡查工作

    确保每月至少全覆盖巡查辖区海域2次,完成执法平台执法巡查任务,执法平台执法履职率达到100%,对涉嫌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继续加强辖区内涉嫌非法用海疑点疑区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违法用海行为发生。

    (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围绕三无船舶及违法聚集点整治、遗鸥公园检查、扫黑除恶、打击走私、生态修复专项检查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四)加大法律法规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结合巡查活动,在码头、渔港、自然保护区对往来人员、渔业船舶开展海洋法规及保护区相关知识普法宣贯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呼吁依法用海。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