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海洋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八五普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支部组织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肃认真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积极参加处级领导干部调训,参加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专题研讨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专题班等,打牢依法行政理论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廉洁从政意识,注重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廉洁润初心》等警示教育。局党组带头讲法,全局范围内开展法治宣讲会。组织执法类公务员调训,开展《行政处罚法》解读、行政诉讼案例分析。通过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思维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二、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贯彻落实市、区委主要领导关于法治建设的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决策部署
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关于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的决定,推动《滨海新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攻坚方案》攻坚实施。对照《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表》,逐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按时报告。落实区委《2022年滨海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自觉接受2022守法普法实地督查,完成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和民法典答题测试。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
带头落实“四个亲自”。部署全年重要工作,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八五”普法规划》,分解工作任务到部门、细化责任分工,突中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完善组织构架,及时调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和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区海洋局党组工作(议事)规则》,确保依法依规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扎实稳定经济大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执政,构建良好用海发展环境。
三、注重法治人才培养,提升依法行政素质
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按要求组织全员进行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及考试,学好用好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学法清单”和“共性题库”,积极参加测试。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重要作用,聘请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为重大涉法问题等提供法律意见。强化执法培训,案件讨论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按时考取执法证件。积极参加行政复议系统操作专题培训,加快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水平。
四、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一)加强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1.启动滨海新区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海洋领域试点相关工作,取得新区海洋资源资产收益管理等几项专题研究的初步成果。
2.组织研究新区海域优化利用制度,开展海域使用权审批承接准备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海域使用权审核流程进行了细化梳理。
3.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定,从案件来源、案件认定、立案、取证、法制审核、决定、执行、办案时限、办案流程、岗位职责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4.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在出台了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使得工作流程及责任分工更加明确清晰,堵塞了内控管理的风险漏洞。
(二)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及备案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报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好全过程记录,整理台账和案卷。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对外宣传渠道,公开政策性文件,妥善应对举报,细化梳理权责清单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三)打造更便利安全的发展环境
全力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做好用海项目核查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树牢法治为民理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海域使用行为管控,依照权责清单确定执法监督平台巡查事项,定期进行海岸线巡查,达到辖区海域执法全覆盖,做好线上执法和线上办案。
(五)注重普法宣传教育
印发《区海洋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大力推动“八五”普法,重点对宪法、民法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宣传教育。以5.12防灾减灾日和6.8海洋日为契机,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注重政策引导,走进涉海街道、企业和居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用海企业、人员的误解,争取获得广泛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坚决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规定。督促执法队伍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大力支持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配合检察院做好下一步工作。
五、落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坚持政治统领,压紧压实责任,主动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监督检查,积极认领中央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主动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对标集中整治各个方面,逐条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推动其长期化、规范化;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坚决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督促完成全面整改。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立行立改。及时向去依法治区办报备,接受监督,报送相应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
六、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通过研讨交流、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深化理论学习,把握核心要义,强化法治素养,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二是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全年有总结,着力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持续抓好全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途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烈的依法行政氛围。结合防灾减灾日、海洋日、宪法日、民法典等专题活动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实施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宣传培训方案和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五是抓好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全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专业律师、海事法院等专家学者集中授课,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综合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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