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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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海洋局扎实做好汛期海洋预警监测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7-26 16:46      来源: 滨海新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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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汛以来,区海洋局高度重视防汛防潮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极限意识,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不断加强海洋预警监测工作。

    一是开展设施隐患排查。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区海洋预警监测中心、沿海各验潮站点全面排查涉及海洋观测、监测的设备和数据通讯设施,以及海洋预警预报系统,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做好海洋观测、数据传输系统的运行保障,确保汛期海洋预警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完善预警监测制度。建立海洋环境预报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和会商长效机制,每天15时发布24小时海洋环境预报;每周发布潮位、海浪情况预报;每月编发《海洋信息专报》,对上个月各类海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本月情况进行预测;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结合天文潮位情况,随时进行会商研判,一旦潮位超出警戒值,提前12小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海洋防灾减灾、汛期防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及时开展会商研判。针对7月24日暴雨黄色预警以及27日到28日台风“格美”北上影响,我局组织区海洋预警监测中心与自然资源部北海区海洋预报台、国家海洋预报中心就我区沿海风暴增水、海浪等情况进行会商研判,并将会商结果第一时间发往各有关单位,为制定强降雨和台风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观测、预警报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保障汛期应急用车;预报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和海洋灾害发展变化,若异常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各种海洋灾害预警报和实况速报;所有相关人员在应急期间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下一步,区海洋局将继续加强与区海洋预警监测中心的协商联动,进一步健全预警报信息发布机制,为防汛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潮位预警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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