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荣获2023-2025年国家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称号 |
2023年2月,《自然资源部关于认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2号)下发,滨海新区被自然资源部认定获评为2023—2025年度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县(市)创建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是自然资源部履行“两统一”职责以来,首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
滨海新区自然资源丰富,单位岸线海洋生产总值全国领先,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是我国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先行区”,美丽海洋建设稳步推进,滨海新区未来将优化海洋资源空间布局和利用结构,探索创新海洋资源节约集约新模式,提高单位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
联系方式:022-66897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