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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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海洋局扎实做好防汛防潮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8-2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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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汛以来,区海洋局高度重视防汛防潮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极限意识,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不断提升预警监测能力。

    一、开展设施隐患排查

    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区海洋预警监测中心、临港观潮站等点位全面排查涉及海洋观测、监测的设备和数据通讯设施,以及海洋预警预报系统,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做好海洋观测、数据传输系统的运行保障,确保汛期海洋预报警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完善预警监测制度

    建立海洋环境预报日报月报制度和会商长效机制,每天15时发布24小时海洋预报,对海浪、水温特别是潮位情况进行每日预报;每月1—5日期间,编发《海洋信息专报》,对上个月风暴潮、海浪、赤潮等各类海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本月情况进行预测;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结合天文潮位情况,随时进行会商研判,一旦潮位超出警戒值,提前12小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海洋防灾减灾、汛期防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抓好预报警报工作

    参与全区应对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处置桌面推演活动,按照模拟场景设置,及时发布风暴潮橙色预警,报告实时潮位情况及风暴潮预测情况。积极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会同区海洋预警监测中心进行会商,并将会商结果第一时间发往各有关单位;持续加强潮位预警监测,定时向区防汛指挥中心及各防汛成员单位发送实时潮位情况,为区防指制定强降雨防范措施及时提供依据。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观测、预警报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保障汛期应急用车;预报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和海洋灾害发展变化,若异常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各种海洋灾害预警报和实况速报;所有相关人员在应急期间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下一步,区海洋局将继续加强与区海洋预警监测中心的协商联动,进一步健全预警报信息发布机制,为防汛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潮位预警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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