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中国委员会成立会议在京召开 |
为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关目标落实,第72届和7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2021年至2030年定为“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简称“海洋十年”)并通过了实施计划,旨在采取一系列行动构建“一个清洁的、健康且有韧性的、物产丰盈的、可预测的、安全的、可获取的和富于启迪并具有吸引力的海洋”。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成立“海洋十年”中国委员会(简称委员会),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海洋十年”相关重点工作。
8月19日,委员会成立会议在京举行。会议由委员会主任、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主持,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际发展合作署、中科院、气象局、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成员单位的副主任和委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洋十年”中国行动框架(草案)》作为参与“海洋十年”的指导性文件;同意成立专家咨询工作组,指导协调向联合国申报“海洋十年”行动的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我国参与“海洋十年”的重大意义。一要突出重点领域,在海洋综合管理、海洋资源评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新能源、海洋碳汇核查核算、海洋预报预警和减灾等方面不断增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二要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在重点理论、技术、装备、示范运用等领域加强攻关,培养更多高水平、复合型的海洋领军人才;三要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治理,向联合国申报“海洋十年”行动,提升我国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团结带动更多合作伙伴,为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贡献科技力量;四要密切沟通协作,“海洋十年”业务覆盖面广、持续周期长,特别需要加强部门协作和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在制定本部门业务规划和安排重大项目时,把实施“海洋十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
会议一致认为,要围绕加快海洋强国建设重大战略,谋划、部署和推动“海洋十年”工作;要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在国际海洋科学前沿理论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策划和实施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科学计划和“小而美”的合作项目,作为中国参与“海洋十年”的贡献。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
联系方式:022-66897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