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海洋局行政处罚适用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0-09 17:19      来源: 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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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委托的组织;

    3.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适用的时效是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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