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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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庆和“二十大”期间我区风暴潮、海浪预警监测防范应对工作
发布日期: 2022-11-0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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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认真落实市、区有关会议精神,严格履行安全保障责任,局领导第一时间做出工作部署,组织区海洋预警监测中心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风暴潮情况,加强值班值守,组织海洋灾害应急监测队伍做好相关保障工作。随时加强与国家、北海海洋预报部门和区气象、应急等部门会商研判,不断与区防指互通信息,利用沿海30余个视频系统远程监视风暴潮动态。

    实时做好形势预测,在10月3日—4日的风暴潮和海浪过程中,通过传真、短信、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网站等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风暴潮Ⅳ级蓝色警报3期、风暴潮Ⅲ级黄色警报1期、海浪消息1期),加强风险提示,每两小时发送实时潮位情况;国庆和“二十大”期间,每天向区防汛成员单位发送未来三天海洋环境预测表,全力做好海洋灾害预警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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